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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十一”教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4周年,丰富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示我院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良好精神风貌,校工会决定举办庆“十一”教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规格

     书画作品以不超过四尺宣纸为宜,横竖不限;摄影作品以八寸为宜。

     参赛作品要充分展示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良好精神风貌,作品寓意深刻,健康向上,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创造性,体现浓厚的时代特点。

     二、时间安排

     9.27日各位老师把作品交到楚书记办公室07B308。

     三、奖励办法

     此次活动设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两名、三等奖各三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人员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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