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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再辉 [发表时间]:2023-03-10 [来源]:欧文锐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王焱源、孙建华

成员:周全明、葛露、毕海龙、焦斌、黎伟、梅晓春

秘书:欧文锐

二、考核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时坚持以德为先,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四、考核标准和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由人事处分配,2022年度优秀指标7人(人事代理人员至少占1个优秀指标)。中层干部优秀等次名额由校党委组织部分配,不占用本单位优秀指标数。

(二)2022年抗疫先进个人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的重要参考。

(三)受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的确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等次确定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

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

4.违反保密工作有关规定;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

6.其它符合确定为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情况。

(五)年度考核中特殊情况处理

1.2022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见习或试用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调动人员(含转业、退役军人)等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可由原单位提供。

2.2022年6月30日(含)前批准退休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在2022年7月1日(含)后批准退休人员,参加退休前原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3.本年度因病假、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不计入单位人员基数。

4.挂职人员、借调校外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接收单位出具的鉴定和评价意见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单位派出脱产学习(培训)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根据其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经单位派出的脱产学习(培训)人员,不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予以批评教育。

2.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职员予以降职,专业技术人员予以低聘或解聘,工人予以降低技术等级聘任,并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

3.对基本合格者,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者可按不合格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1.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者;

2.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重新安排工作后年度考核结果仍为不合格者。

六、考核程序

(一)动员及个人总结(3月10日--3月13日)

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动员,参加考核人员按照岗位类别做出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在考核登记表右上角写上工号

(二)综合评价、确定等次(3月14日)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的本人总结和2022年度完成的教科研数据,综合平时考核情况及升大学重要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年度考核等次。

(三)公示(3月15日--3月17日)

各单位须公示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参加考核人员。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核,并在接到复核申请2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同时将复核意见通知申请复核人。

七、年度考核表格的填写说明

(一)《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表格请正反两面打印,内容可打印填写,也可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

(二)双肩挑人员按照其工资岗位类别填写相应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应包括其两个岗位职责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工资岗位类别和校内考核岗位类别不一致的人员,按照工资岗位类别对应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其内容应填写校内考核岗位类别对应的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

(四)在各类《年度考核登记表》中:

1.在《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现聘岗位时间”、“岗位及职务”、“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中的“现聘岗位及聘期”栏目中,按工资岗位填写,“兼任岗位”按实际情况填写;其中“现聘岗位”按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管理七级岗位或工勤四级岗位” 模板填写,涉及填写“岗位及职务”的,还需填写行政职务;

2.“个人总结”一栏根据本人本年度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总结;

3.“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由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填写年度考核建议等次并签字;组团考核的结果由考核工作小组给出,由组团各单位负责人填写相应内容签字并加盖各单位行政公章;

4.“单位意见”一栏留空不填;

5.“本人意见”一栏须由参加考核人员本人填写对考核结果等次的意见(要明确填写“同意考核结果等次”或“不同意考核结果等次”)并签字按手印确认;

6.“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一栏由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填写建议等次并签字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组团考核的情况说明由考核工作小组给出,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填写情况说明并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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