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
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88号)和《关于修订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校学字〔2021〕13号)相关规定,我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监督电话: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0371-61912143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0371—6191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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