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学生德育成绩工作领导小组。
(二)院团委负责德育活动的统计审核,并按学年公示学生德育成绩;年级辅导员助理协助院团委办公室对本年级学生德育成绩进行计算、统计和排序;团支部书记负责学生的日常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活动分类及计算办法
(一)德育活动按照内容分六类:
1、思想引领类:指参加党校、团校培训及思想引领类比赛获得的相关荣誉。
2、团学履历类:指担任校级以上、校、院、社团、班级和团支部学生干部情况。
3、实践服务类: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的相关荣誉。
4、科技创新类:指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的相关荣誉。
5、文体活动类:指参加文艺、体育类校园文化活动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德育成绩计算办法:
1、德育成绩分 A 、B、 C 三个等级,排名专业前 50%为 A 等,50%-75%为 B 等,75%之后为 C 等。
2、受校、院处分(有文件编号)且未解除者,该学年德育成绩只能评定为 C 等。
3、学年德育成绩(满分100分) = 基础德育成绩(60分)+ 学年加分成绩 - 学年扣分成绩。
4、德育成绩的核算以学年为单位,即自第一年的9月1日起至第二年的8月31日止。其中第一学期量化计算时间为:第一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1月31日;第二学期量化计算时间为:第二年3月1日至第二年7月31日。参加跨学期活动者,在活动结束学期加分;跨学年获得荣誉者,在荣誉获得的学期加分。参加寒暑假实践活动者,记入下学期量化。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22年3月4日
附件1: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德育成绩加分参照
一、思想引领类
(一)级别认定以证书或正式文件上盖章为准,国家级:国务院、教育部、团中央;省部级:教育部办公厅、团中央学校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同级部门;校级:学校及各校级职能部门;院级:学校各学院。同一荣誉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内容 |
活动级别 |
德育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个人荣誉 |
优秀党员、五四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国家级 |
25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文件 |
仅限表格中所列个人荣誉给予加分 |
省级 |
15 分 |
优秀党员、五四奖章标兵、五四奖章 |
校级A 类 |
10 分 |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宿舍先进个人 |
校级B 类 |
5 分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校级B 类 |
5 分 |
优秀信息员 |
校级 |
3 分 |
学院授予的荣誉称号 |
院级 |
3 分 |
集体荣誉 |
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 |
国家级 |
15 分/人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文件 |
|
省部级 |
10 分/人 |
校级A 类 |
5 分/人 |
文明宿舍、优秀宿舍 |
校级B 类 |
3 分/人 |
学院授予的荣誉称号 |
院级 |
2 分/人 |
青马班/ 团校 |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
国家级 |
25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文件 |
|
省级 |
15 分 |
校级 |
10 分 |
院级 |
5 分 |
团校 |
校级 |
5 分 |
院级 |
3 分 |
党校 |
高级 |
10 分 |
中级 |
5 分 |
思想成长类比赛 |
国家级三等及以上 |
15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文件 |
|
省级三等及以上 |
10 分 |
校级三等及以上 |
5 分 |
院级三等及以上 |
3 分 |
二、团学履历类
内容 |
活动级别 |
德育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校级以上干部 |
全国或省学联担任职位 |
15 分 |
院团委 |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
|
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 |
主席团负责人 |
10 分 |
院团委 |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
|
部门负责人 |
6 分 |
干事、委员 |
4 分 |
校团委直属团支部 |
4 分 |
学院学生干部 |
主席负责人、团委副书记 |
10 分 |
院团委 |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
|
部门负责人 |
6 分 |
干事、委员 |
4 分 |
年级学生干部 |
辅导员助理 |
8 分 |
院团委 |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
|
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 |
4 分 |
其他班委 |
2 分 |
校级社团学生干部、信息员 |
负责人 |
3 分 |
院团委 |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
|
成员 |
2 分 |
校国旗班 |
班长、副班长 |
6 分 |
院团委 |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
|
成员 |
4分 |
院级社团学生 干部 |
负责人 |
3 分 |
院团委 |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
|
成员 |
2 分 |
(一)按学年完成任期且无违纪等失职情况为准,中途无故退出无分,因故退出经上报学院后视情况而定。
(二)同时担任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生干部职位,按任职最高分给予分数。
三、社会实践类
参加和获奖,按最高分给与加分,不累计加分。
内容 |
活动级别 |
德育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参加社 会实 践服务 |
大学生参军入伍 |
国家级 |
25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证明 |
|
社会突发重特大事件(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 |
国家级 |
15 分 |
寒暑假社会实践(三下乡)先进个人或集体 |
国家级 |
20 分 |
省级 |
15 分 |
校级 |
8 分 |
春秋季招聘会志愿服务 |
校级 |
5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证明 |
|
其它志愿服务 |
省级 |
5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证明 |
|
校/市级 |
2 分 |
纸质证书/证明 |
院/乡级 |
1 分 |
四、科技创新类
(一)可认定的比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外研社” 全国英语演讲/写作/阅读大赛以及与工业工程类、物流类和交通运输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同一比赛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级别认定以证书或正式文件上盖章为准,国家级:国务院、教育部、团中央;省部级:全国性质协会、教育部办公厅、团中央学校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同级部门;校级:学校及各校级职能部门;院级:学校各学院。
内容 |
活动级别 |
德育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数学建模、英语以及与学院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 |
国家级 |
三等奖及以上 |
25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证明 |
|
优秀奖 |
22 分 |
省部级 |
三等奖及以上 |
18 分 |
优秀奖 |
15 分 |
校级 |
三等奖及以上 |
10 分 |
|
优秀奖 |
8 分 |
院级 |
三等奖及以上 |
4 分 |
学生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 |
公司或企业法人 |
12 分 |
院团委 |
证明材料 |
|
其他成员 |
4 分 |
创业项目入住学校 众创空间 |
项目负责人 |
3 分 |
院团委 |
证明材料 |
|
其他成员 |
2 分 |
参加创新科技项目研究 |
国家级 |
第一、二名次 |
25 分 |
院团委 |
立项或结项文件 |
|
其他名次 |
22 分 |
省部级 |
第一、二名次 |
20 分 |
其他名次 |
18 分 |
校级 |
第一、二名次 |
15 分 |
其他名次 |
10 分 |
发表学术论文 |
CSSCI、CSCD,SCI、EI,中文核心等 |
第一、二作者 |
25 分 |
院团委 |
论文原件 |
以学校职称评审为参照标准 |
其他作者 |
20 分 |
一般期刊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论文 |
第一、二作者 |
15 分 |
其他作者 |
10 分 |
校级学术会议论文 |
第一作者 |
10 分 |
专利 |
发明专利 |
第一专利人 |
25 分 |
院团委 |
专利证书 |
|
其他专利人 |
10 分 |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
第一专利人 |
10 分 |
其他专利人 |
5 分 |
文章/通讯/新闻 |
院级及以上 |
0.2 分/篇 |
院团委 |
统计表/截图 |
|
|
五、文体活动类
(一)国家级A 类指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三类活动。国家级 B 类指由国家体育总局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的比赛,如全国健身操大赛(健美操、啦啦操、排舞)、全国航模大赛等。级别认定以证书或文件盖章为准。
(二)最佳编排、最具潜质等单项奖等同优秀奖。
内容 |
活动级别 |
德育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全运会、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艺术展演 |
国家级A |
获奖 |
25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证明 |
|
全国航模、健身操大赛等 |
国家级B |
三等奖及以上 |
20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证明 |
|
优秀奖 |
18 分 |
河南省大科节、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男/女篮球赛、足球锦标赛等 |
省级 |
三等奖及以上 |
15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证明 |
|
优秀奖 |
12 分 |
校大科节,运动会、趣味 运动会、新生才艺大赛、歌手大赛、篮球赛、辩论赛、健美操、啦啦操等文体类活动竞赛 |
校级 |
三等奖及以上 |
8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证明 |
|
优秀奖 |
6 分 |
院级 |
三等奖及以上 |
3 分 |
院团委 |
纸质证书/证明 |
|
优秀奖 |
2 分 |
附件2: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德育成绩加分参照
(一)校级活动
由学校下达到各学院承办的活动
a.校内无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最高不超过2分;
b.省级以下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2分(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c.省级及以上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3分(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注:b项与c项需有相关红头文件通知,不可累计加分。
(二)院级活动
在学院里发起并组织的活动
a.院内无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最高不超过1分(开展创新性活动,根据活动情况和影响力,突出活动将受到加大分值力度奖励);
b.院内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2分(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三)班级活动
班级活动优秀参与者1分,参与者0.5分
注:班级活动报经院系辅导员老师核实才能生效,确定每项活动所加分数(必须确定活动名称,每项活动有且只有一次德育分申请,不得重复申请,且必须有纸质版活动签到与签退),班级自行组织的集体娱乐活动不在加分之列。
(四)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加分依据
注:组织者:部门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者:积极参与活动的部门成员。
非常规性行部门活动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最高不超过2分/项活动 |
最高不超过1.5分/项活动 |
组织部
1.院团委组织工作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次 |
0.5分/次 |
注:根据上级党委、团委通知文件开展各类工作,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及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工作周期长的予以相应加分。例:整理青年大学习工作(每月汇总一次)、团员教育评议等。
新闻媒体中心
1.展板制作
趣味运动会、田径运动会展板活动
参与者:基础分2分(基础分要求:积极参加展板制作,无无故缺席制作的情况)。
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国际志愿者日、雷锋日等展板活动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2.5分/人 |
1.5分/人 |
参与者:基础分1.5分(基础分要求:积极参加展板制作,无无故缺席制作的情况)。
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2.院官网编写新闻
|
院级 |
校级 |
德育分 |
编辑和照片0.3分/条 |
编辑和照片0.5分/条 |
3.微信加分细则
日常微信 |
编辑 |
编审 |
德育分 |
0.3分/条 |
0.1分/条 |
4.微博加分细则
5.摄像、摄影、视频、节目单、门票、宣传手册、H5、节目背景制作等加分细则:院系或者学校组织相关活动
|
摄像、H5、节目背景制作 |
视频拍摄与制作(系列)直播 |
节目单、门票、 宣传手册、工作证设计 |
德育分 |
1分/次 |
2分/次 |
1分/次 |
社会实践部
1.挑战杯
2.挑战杯(郑航/红色专项)
3.寒暑假社会实践(三下乡、扬帆计划、返家乡、个人自主、实践团队)
4.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类大赛/青春就业创业大赛/大学生简历大赛
5.校园招聘会
注:每学期汇总一次。
学风建设中心
1.德育分计算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1.5分/次 |
1.5分/次 |
注:出现重大包庇失误,参与者德育分清零;追究到个人则个人德育分清零。
2.奖学金计算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1.5分/次 |
1.5分/次 |
注:出现重大包庇失误,参与者德育分清零;追究到个人则个人德育分清零。
3.艺起晨读——沁湖读书小组活动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月 |
0.75分/月 |
注:每月提交一次活动总结。
4.新生杯辩论赛
权益部
1.冬至包饺子活动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人 |
0.5分/人 |
注:根据活动情况和影响力(如受校新闻报道),突出活动将受到加大分值力度奖励。
2.安全文化月活动
注:根据具体活动给予参与者分数。
3.升旗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人 |
0.5分/人 |
注:发言人可额外加分(0.5分)。
4.衣暖人心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人 |
0.75分/人 |
5.跳蚤市场
|
优秀参与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人 |
0.75分/人 |
文体部
1.趣味运动会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1.5分/项目 |
1分/项目 |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2.田径运动会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1.5分/项目 |
1分/项目 |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3.承接/举行文体比赛(新生杯、郑航杯)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1.5分/项目 |
1分/项目 |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4.承接/举行文艺演出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1.5分/项目 |
1分/项目 |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5.健身操舞比赛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1.5分/项目 |
1分/项目 |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6.系体育队训练与比赛
训练 |
优秀参与者(队长) |
参与者(队员) |
德育分 |
4分 |
3分 |
(1)包括项目:系羽毛球队、乒乓球队、田径队、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
(2)周期:每周进行2-4次时长不低于一小时的训练,比赛前一个月每周进行3-5次的训练,训练时长不低于1小时,训练强度由系队队长负责。
(3)奖励明细:
系体育队队员:基础分每学期3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每学期系队训练中,个人训练次数达到20次即可得到基础分,每额外训练5次给予2.5分(可累计)。不足五次不额外给予德育分;每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即扣除一次训练次数】;
系体育队队长:基础分每学期4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每学期初按时提交训练计划,且该学期系队训练按计划完成;每学期系队训练中,个人训练次数达到20次即可得到基础分,每额外训练5次给予2.5分(可累计)。不足五次不额外给予德育分;每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即扣除一次训练次数】
7.礼仪队训练与礼仪活动
|
优秀参与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4分/学期 |
3分/学期 |
(1)包括项目:礼仪训练
(2)周期:每周进行2-4次时长不低于一小时的训练,礼仪活动前一个月每周进行3-5次的训练,训练时长不低于1小时,训练强度由礼仪队队长负责。
(3)奖励明细:
礼仪队队员:基础分每学期3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每学期系队训练中,个人训练次数达到20次即可得到基础分,每额外训练5次给予2.5分(可累计)。不足五次不额外给予德育分;每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即扣除一次训练次数】;
礼仪队队长:基础分每学期4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每学期初按时提交训练计划,且该学期系队训练按计划完成;每学期系队训练中,个人训练次数达到20次即可得到基础分,每额外训练5次给予2.5分(可累计)。不足五次不额外给予德育分;每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即扣除一次训练次数】
礼仪活动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2分/次 |
1分/次 |
青年志愿者团
1.美化校园志愿服务活动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次 |
0.5分/次 |
2.校园文明督导志愿服务活动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次 |
0.5分/次 |
3.校园引导志愿服务活动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次 |
0.5分/次 |
(五)院学生处部门活动
学风督察委员会
1.院系课程出勤情况统计
注:每周提交一次活动总结。
宿舍文明督察委员会
1.院系宿舍安全宣传活动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德育分 |
0.75分/人 |
0.5分/人 |
注:每月提交一次活动总结。
(六)通报表扬加分标准
(1)院系通报表扬个人加1分;
(2)校红头文件通报表扬个人加2分
(七)卫生检查加分标准
(1)每学年宿舍被学院通报表扬一次,宿舍成员每人加 1 分,(院学生处宿舍文明督察委员会每月提交一次)。
(八)校报、校广播站投稿加分标准
校报投稿(1分/篇,4分封顶);校广播站投稿(0.5分/篇,2分封顶)
注:由投稿者本人提供纸质版新闻稿(或截图)至院团委学生会学风建设中心。
注:证书根据类别自行申请加分(详见附件1),所有证书申请加分必须提供证书/证明原件,没有原件不予加分。
附件3: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德育成绩扣分标准
扣分标准 |
类别 |
扣分项目 |
分值 |
备注 |
校级 |
留校察看 |
20分/次 |
|
记过 |
15分/次 |
|
严重警告 |
10分/次 |
|
警告 |
7分/次 |
|
通报批评 |
5分/次 |
|
院级 |
通报批评 |
3分/次 |
|
旷课 |
1.5分/次 |
|
查寝(卫生) |
1分/次 |
|
查寝(违规电器、违禁品) |
2分/次 |
|
一、思想品德
(一)不参加学院具体通知到个人的活动,单人单次扣1 分。
(二)负责考勤的人员弄虚作假者,单人单次扣2 分。
(三)学生干部因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出现失误造成后果者,单人单次扣3 分。(情节严重者当前学期无分)。
二、学习活动
(一)每次活动旷一次,单人单次扣1.5 分(学生干部双倍),累计3次及3次以上当前学期无分。
三、文体活动
(一)比赛性质活动中弄虚作假者,单人单次扣2 分。
(二)活动中有不文明言论和行为的成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1-5 分。
四、宿舍文明
(一)每学年宿舍卫生违规一次,宿舍成员单次扣除1 分。
(二)每学年宿舍被查出违规电器或违禁品,责任到人,单次扣除2 分,累计 2 次及 2 次以上当前学期无分。